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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告 Notice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实施方案的公告

02-24 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要求,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降低其运行成本,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二 、适用对象

承租上述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其中,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不包括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民非组织等非企业形态的组织机构。国有的范围参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规定。

三、租金减免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减免申请人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的租金。申请人已经支付2020年2、3月租金的,在后续支付租金中减免相应金额。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免租补充协议为准。若在免租期内,视同不可抗力,递延减免2个月。

对转租人(承租人)原则上不享受本次租金减免政策。其中:

转租人为本市国企的,按照《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执行。转租人为非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力保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在转租人(承租人)切实落实对符合条件的间接承租人(参照本公告第二条“适用对象”各项条件)租金减免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我方出租单价*其给予间接租赁户减免的租赁面积的数额,减免2月、3月 两个月的租金。

四、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应向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快递等方式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和相关资料(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免租申请书(提供申请书范本电子文件下载途径)。请点击下载:申请资料范本.docx

(2) 申请人企业所属行业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控股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

(4) 申请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 2019年12月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6) 转租人须提供,其与间接租赁户的减免依据、间接租赁户

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查,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7) 其他必要的材料。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4、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后,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将按规定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租金减免手续并与申请人签订租金减免补充协议。

五、咨询与联系

咨询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保留对减免租金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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